#找到你的风格
当你成为一个作家,刚开始的时候找到你的风格是很重要的。你想知道你的风格是什么,你不一定知道 。几年前,我偶然听到杰里·加西亚的一句话。他说,“风格是你会错的东西 ,如果你吉他弹得很好,如果你能完美地创作音乐,那你就没有风格了。”我觉得这句话很好,我一直记着。几年后,我在网上找这句话。我唯一能找到的出处是我在采访时说的,也许他根本就没说过。但我确实认为一个作家的风格,是关键的,是重要的,实际上是读者最感兴趣的东西。是你结束一天后意识到,这就能代表你风格的点。我认为,很多年轻作家都有的问题是他们的作品没什么特点。##从模仿开始
当我还是个年轻作家的时候,我的作品也没什么特点。听起来就和其他人写得一样。你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该这么做,你去模仿。你找到你喜欢的风格,你会觉得,这个人做得很好。我会考虑像阿里·拉弗蒂这样的作家,或者哈兰·埃里森、罗杰·泽拉兹尼、乌苏拉·勒奎恩。(均为奇幻科幻小说家)我喜欢他们写的东西。我会尽力向他们靠拢。
这很奇怪。我22岁的时候写过一本儿童读物,那是我写的第一篇作品。它只是以手稿的形式放在我的阁楼里。那篇不是很好。但《鬼妈妈》 》上映后,我想到,等等,我的阁楼里还有那本童书。我想知道它是不是有些可取之处,然后我就走上去,找到了它。我读给我女儿麦迪听,她当时是六七岁。那天过后,我又把它放回了阁楼。直到世界尽头大概也不会再拿出来了。真正让我着迷的是在接近故事结尾的那一页半,那读起来很像我。剩下的部分,读起来像诺埃尔·兰利和罗尔德·达尔,读起来和我读过的所有儿童作家的作品一样。就只是把我读过的写了出来,没有什么是真正的原创。我还没想好要怎么做。
那很好,那完全没问题,因为你不必从一开始就做对,你从犯错开始,你从弄错开始。你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写。总会有那么一页,我看着的时候,会让我觉得,“那就是我,这读起来很像我的风格。”那个时刻非常美妙,因为那意味着“是的,22岁的尼尔还是有自己的风格的。”我只是得多写点东西。##写出坏故事
我认为,对作家来说,错误可能是最重要的事。你如何发现你的错误,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先去做。生活的过程,尝试创造的过程,走出去做一些事情的过程,总会伴随一个搞砸的过程。你会打碎一些东西。你发现行不通的地方。这些意义重大。查克·琼斯说你笔下有一百万幅烂画,而作为艺术家,你的工作就是把它们画出来,这样好的东西才会出得来。我认为,作为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年轻的作家,你的工作就是把不好的用词,不好的句子,还不是很好的故事写出来先。你写出这样的故事,不是因为你想“我现在要写一个非常糟糕的故事。我必须赶紧写下来。”你觉得这是个很棒的故事。你觉得这是个好的想法,至少你觉得这故事不错才写的。但最重要的--可能是,但最重要的是把它写出来。
如果你想写一部获奖的电视剧集,你就得接受你会写出评委不喜欢的电视剧。如果你想写一部获奖的电影,你也要接受你也会写评委不喜欢的电影。如果你想写一部获奖的短篇小说,你就得接受你写的有些故事根本没法发表。没关系。在你写完1万字、3万字、6万字、十五万字、一百万字以后,你会有你自己的风格。因为你的声音是无法控制的,你的风格无论如何都会在。如果你决定写菲利普·马洛风格的硬汉侦探故事,你的风格会出现。如果你要写幻想或太空歌剧,你的风格会出。现如果你要写医生护士的浪漫小说,你的风格会出现,因为你终究会找到它。因为它是无论如何都会存在的东西。
##完成一件事
你作为一个年轻作家,为找到自己的风格,所做的一切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写作。最重要的能让你明白“你是谁”的事,是你所写的东西。如果可以的话,把事情做完。
在我的阁楼上,大概存有100页200页纸的故事开头,故事的前一页、两页甚至前三页,那是我在16岁到20岁之间写的东西。然后我就开始写短篇小说。但是那些开头都没有进行下去,只是有个场景,也有一些角色,我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然后写了三页它们就偃旗息鼓了。它们就被毙了。这没什么。我会再写一个。直到我大概20岁或者21岁的时候,我意识到,实际上,我必须得写完它们。也是在那个时候,进步开始用特里·普拉切特喜欢用的一个词来说,
特里·普拉切特,英国著名幻想小说家,有幻想小说家超级巨星之称。
质变。
因为当你完成一件事,你才开始了解你在做什么。你可以看到一个真正的进步。你从失败中学到的比你从写作成功中学到的更多。你从一个失败的完成品里学到的比你从一个成功的未完成品里学到的会更多。##寻找故事风格
你可以拿一打我写的短篇小说看看,或者拿半打小说也行。一方面,这些小说会使用完全不同的语言。它们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它们看起来几乎像是不同的人写的,不过很明显都是我写的。它们是有共同之处的。这并不一定是用词的一致性,它甚至不是统一的风格,更多的是一种态度。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是态度,灵魂,你从它身上能获取到的东西,可能都是我,那也可以都是你。
如果你是个年轻的作家,如果你正着手写作,正试着找到一个项目的风格,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试一试。坐下来,在动笔前想一想。想想关于这个写作项目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人称比较合适吗?还是第三人称?谁在讲这个故事?叙事者的身份重要吗?
《美国众神》我以第一人称写了第一章,故事是影子来讲述的。到了第一章的结尾,我觉得这行不通了。然后我不得不停下来想,好吧,为什么行不通了呢?我认为行不通的原因是,你在他的脑海里,然而他在情感上与读者隔绝。我知道我想写的是,故事一开始,他就在监狱里,情感上是封闭的。然后他又被告知他的妻子死了。一切都停止了。他已经麻木了,他心如死灰 。这本书里,他的觉醒将会是一个缓慢的、重新找回自己的过程。一度想一死了之,但还是返身回来。我用一种风格写了大部分,我愿意认为这种风格是 American Transparent。埃尔摩·莱纳德很擅长这种风格。史蒂芬·金有时也会用这样的风格。
作者是无形的,文字就在那里,人物也在那里。作为一名作家,你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故事还是存在叙事的风格,但对叙述风格技巧的处理都隐藏在字里行间。
《星尘》有一种叙事的风格,作者是故事里的一个角色,并且《星尘》的作者对我而言,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作家。叙述的风格--在我脑海里, 《星尘》 的叙述者写的 《星尘》远早于奇幻小说的出现。你没有任何类型的体裁,你只是个为成年人写童话的成年小说家,就像人们在十几、二十、三十年代做的,他们会做那种事。因为我认为他肯定是其中之一。我觉得"他甚至也有可能是位女性"这个想法也不错。再次强调,你在寻找自己的风格 。《星尘》的风格很正式,有一点生硬,它在某些方面更华丽,感觉有点古色古香,以一种《无处不在》的风格,至少在我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它们都是第三人称叙述。
但你可以进入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境遇,当你在写像《巷子尽头的海洋》这样的作品时。这是一部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在这一点上,叙述者的风格就变得重要了。所以对于 《巷子尽头的海洋》 ,我想写的是一个叙述者告诉我们的事情。大概是他四十来岁,记忆中7岁时的经历,把我们也带回那个时候。故事需要从成年人的角度来讲述,但他越深入的探寻记忆,故事就注定会回归到孩子的高度,回归到孩子的视角。所以在那一点上,你在寻找的并不是某种特定的写作风格。这时候的重点是,那种风格就像有人牵着你手,看着你的眼睛,然后说我来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那真的是一种很棒的叙事风格。这种风格我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我把它用在了一本叫做《暴力案件》的漫画小说里,在我职业生涯的初期。在《潘趣先生》 里用过。我在很多短篇小说中都用到过。
这种风格运用得好,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它是有说服力的。你就是在对别人说,“看,我是不会骗你的。我要告诉你真相。我只是..握住我的手,我们一起走, 你和我一起走向黑暗。但我在这里,这都是安全的,我正牵着你的手。”然后你带他们走进黑暗的地方,你放开了他们的手,然后跑掉了。然后留下那个人在原地,“哦,我的天,我以为我能相信你,我以为我知道会发生什么,但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所以如果有人想要模仿我的风格,这个特别的风格可能会是个挺有趣的开始。